English

铁岭司机状告电子警察

2000-03-19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崔庆平

1999年10月,辽宁铁岭市交警支队为加强管理使用了电子警察管理,被拍照的违章司机将根据违章公告到交通队接受处罚。除国家规定的对司机闯红灯罚款5元外,另有两个收费项目:一是照相工本费,二是违章培训费。后来统一为违章培训费212元。这样,司机闯一次红灯要交217元。尽管司机们对此议论纷纷,但该系统运营以来,无警时间内汽车闯红灯状况得到明显抑制。

因为“电子警察”太“贵”了,被“警察”抓到的违规司机叫苦不迭。日前,铁岭市一名司机将铁岭市交警支队告上法庭。原告孙洪东诉称,他两次闯红灯被交警支队施以处罚,但两次处罚他共交违章罚款10元,另交额外费用636元,其中照相工本费212元,违章培训费424元。孙认为交警支队对他违章照相工本费和培训费的收取没有法律依据,且培训一直没有事实。3月8日,铁岭市银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由于这起官司涉及几十万元的罚没款,原告孙洪东认为,他打赢官司的可能性不大,但此行为代表他法律观念的增强,从中学到许多东西,如果败诉他会继续上诉。

(《辽沈晚报》3.13)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